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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6日)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因朝野立委對於特登工廠商業行為限制、回饋金,難以取得共識,相關條文都予以保留。#央廣記者謝佳興採訪報導#

行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6日在立法院經委會通過初審,對環境汙染影響輕微的未登記工廠,在修法後2年內,須自行申請納管;修法後3年內則要提出改善計畫;修法完成後10年內必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不過,針對特登工廠在完成用地變更前,是否要限制商業行為,還有回饋金比例、用途等,朝野並無共識,相關條文多保留送朝野協商。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在商業行為方面,在完成土地變更前,若未做限制,恐難以達到修法的初衷。她說:『(原音)你如果…這個部分就是說鼓勵大家還是希望走到最後一步的話,你在這裡就放寬,你確實就會比較容易脫鉤。因為你這個時候就可以買賣,然後你又沒有強制他去變成土地的合法,你這樣的話其實達不到這個目的。』

至於回饋金的比例,有立委認為農委會先前喊出公告地價現值50%太高,提議5%即可,不過也有立委認為5%是比照其他工業區廠商規格,恐引起守法廠商的反彈;還有立委建議可以依照產業別訂定比例。

王美花會後說明,此事還在和農委會研商,農委會也表態要檢討,但若依照產業別來定比例,經濟部也陷入兩難,需考量到公平性。同時,各地方政府對公告地價現值的做法也不一致,這些都還要與地方深入溝通,而立委們的意見都將納入跨部會討論。

王美花強調,除了母法本身審查外,相關配套子法怎麼訂定也很重要,目前都在同步處理。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5%B7%A5%E8%BC%94%E6%B3%95%E5%88%9D%E5%AF%A9%E9%80%9A%E9%81%8E-%E7%89%B9%E7%99%BB%E5%B7%A5%E5%BB%A0%E5%95%86%E6%A5%AD%E8%A1%8C%E7%82%BA%E9%99%90%E5%88%B6%E5%8F%8A%E5%9B%9E%E9%A5%8B%E9%87%91%E5%BE%85%E5%8D%94%E5%95%86-093703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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