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l 06 Mon 2020 22:03
本公司完成納管及換證案件
- Feb 21 Fri 2020 13:59
《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子法將在2020年3月20日生效
2020年01月17日 整理:鄒敏惠(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整理:鄒敏惠(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條文,規定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二年內可申請不合法但免受罰的「特定工廠登記」,而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未登記工廠,中高污染的需輔導轉型,低污染的可一併進入「特定工廠登記」程序,盼兩年內完成納管。
不過,魔鬼藏在細節裡,誰能做出低污染認定?特定工廠又該如何登記?經濟部於本月15日公告相關子法,分別為「低污染認定基準草案」、「檢舉未登記工廠獎勵辦法草案」、「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草案」,民眾在2020年3月16日前可上網表達意見。
據公視報導,相關子法將在2020年3月20日生效,開始計算兩年申請期間,也就是說2022年3月19日前,須完成特登申請規定。但2016年5月20號後成立的未登記工廠,一律不准合法、即報即拆。
相關子法中,針對非屬低污染不得轉正事業,從原本認定36項增加到52項,新增了輪胎、強化玻璃、預拌混凝土、工業用電子管等;另外,這次針對製程規,也有嚴格規定,包括脫脂、酸洗、電鍍或陽極處理製程者,也不得合法。
經濟部 預告訂定『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https://www.cto.moea.gov.tw/FactoryMCLA/upload/law_upload/%E9%A0%90%E5%91%8A%E8%A8%82%E5%AE%9A%E3%80%8C%E7%89%B9%E5%AE%9A%E5%B7%A5%E5%BB%A0%E7%99%BB%E8%A8%98%E8%BE%A6%E6%B3%95%E3%80%8D.pdf
- Jul 09 Tue 2019 11:22
翊晨科技有限公司簡介
翊晨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公司、工廠登記、整廠設計 整合規劃及施工及專辦特定工廠
消防檢修申報 消防設備檢修申報等服務
翊晨科技從99年第一波臨時工廠登記,即開始協助客戶辦理
上百家臨時工廠協辦及過件經驗、也可辦理舊臨登改換特定工廠
及變更戊種工業地
承辦專員 張先生 0927002093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水汴二路29號1樓
電話 03-3179628
傳真 03-3171183
網站 http://yichentech.mystrikingly.com/
信箱 yichentech1811@gmai.com
- Sep 22 Wed 2021 15:38
台中未登工廠納管 倒數6個月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台中市經發局自去年3月20日特定工廠登記制度實施起,即主動通知轄區臨時工廠或既有未登記工廠業者,輔導未登記工廠朝合法經營方向邁進,達成「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目標,距離納管申請期限將於明年3月19日止,截止時間倒數6個月,呼籲符合納管條件的未登記工廠業者儘速向市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出申請。新北超夯捷運商圈宅!最低只要「3字頭」
經發局表示,市府積極配合中央推動「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截至今年8月27日,累計受理案件達4813件,特定工廠登記及納管通過件數超過3621件,居全國之冠,其中產業類別以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為大宗,主要集中位於潭子、大里、神岡及烏日等地區。
經發局說明,根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只要符合105年5月19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產品非屬法令禁止製造,工廠座落地點也非屬經濟部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即可向市府申請納管,呼籲轄內符合未登記工廠納管條件業者,儘速透過現場送件、線上申辦、或郵寄申辦方式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出納管申請,切勿心存僥倖。
經發局表示,若查獲轄內105年5月19日以前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配合特定工廠登記輔導政策,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規定勒令停工並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可依同條規定處行為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罰款至停工為止。
此外,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若查獲屬105年5月20日之後「新增」未登記工廠、或查獲為「既有非屬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或「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於明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112年3月19日前提工廠改善計畫或119年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等未登記工廠業者,市府將配合中央政策進行清查,並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經發局補充,經發局將清點轄區內尚未提送申請納管業者名單,於今年9月再次寄發通知提醒業者依限辦理。此外,今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台中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辦理台中市未登記工廠輔導業務,業者如遇特定工廠登記相關問題,可洽「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諮詢櫃台、或撥打諮詢專線04-23696008
轉載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2471311235.html
- Jul 06 Mon 2020 21:53
工廠管理輔導法上路 嘉縣21家未登記工廠面臨斷水斷電
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公布施行,領有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在施行日起2年內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另,針對2016年5月20日以後未登記工廠,須依法執行斷水斷電拆除,嘉義縣議員何子凡上個月定期會質詢,拿台中市執行率高,批縣府執法怠惰,縣長翁章梁當場指示經發處依法辦理。
會後,經發處調查,列管23家2016年5月20日以後未登記工廠,多數分布於在水上鄉及民雄鄉,以金屬及機械製造業為大宗,列管工廠,除1家輔導工廠登記中,1家經裁處後自行停工,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管理範疇,餘21家將依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辦理。
針對議員何子凡,引述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違章工廠大火至109年4月底,共拆除748間違章工廠,經了解,該748間應屬「違章建築」,非全屬工廠,尤其屬農地違建也僅100件,更不用說屬於工廠的部分更是少之又少,748間違章建築部分,市府強制拆除29件,其餘皆為業者自拆。台中市政府經發單位列管2016年5月20日之未登記工廠,尚未執行斷水電及拆除,預計9月才會依照核定的執行方案,進行斷水斷電。
經濟部輔導管理計畫,包含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的辦理情形,在執行方案未核定前,各地方政府除原本建管單位自行列管排定拆除外,針對列管2016年5月20日後的未登記工廠,都依法等執行方案核定及提報輔導管理計畫後,據以執行。
文章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67317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Jun 27 Thu 2019 19:59
工輔法三讀通過》違法農地工廠有條件合法 落日期限20年
攸關讓農地違章工廠有條件合法化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今天(27日)在立法院臨時會通過三讀,其中環團所堅持的落日條款,也通過「特定工廠登記證」落日期限訂為20年,亦即任一特定工廠登記證在修法完成20年後,才會失其效力;至於環團要求納入「公民訴訟權」,執政黨考量恐與現行環境法規的訴訟機制疊床架屋,因此此次修法並未納入。
政府輔導「臨時工廠登記」10年期限將於明年6月2日到期,經濟部推估,總計約有4.5萬家農地工廠需修法納管。由於政院版工輔法公布後,引起環團、學者反彈,認為政府只想讓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甚至沒有納入落日條款,修正草案是毀農滅國、要求暫緩審查。
工輔法原定上周三讀,面對外界反彈聲浪,立法院長蘇嘉全上週在朝野協商中,強烈建議行政院同意訂定落日期限,認為沒有訂定業者就不會積極改善,因此連日來,民進黨團與政院等相關部門就此積極溝通。
蘇嘉全今天下午2時再度召開朝野協商,修正案中朝野對三條無共識,其中在訂定落日條款條文中,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都支持將期限訂為20年,但親民黨認為,台灣本為農業立國,應逐年讓農地工廠逐步恢復成農業用地,因此他們無法接受。
蘇嘉全原本裁定僅對爭議條文表決,但國民黨總召曾銘宗要求逐條表決,還嗆聲說「我們不要替民進黨背書」,最後蘇宣示,因協商無法達成共識,法案將進入院會逐條表決。
最後三讀條文明定,若非屬低污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訂定輔導期限,輔導業者轉型、遷廠或關廠,若拒絕配合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而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自條文施行後2年內,自行向主管機關通知後申請納管,並於法案施行3年後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每年應繳交納管輔導金,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為止。
至於「落日條款」條文則明定,特定工廠登記證之有效期限為條文實施後20年,自期限屆滿日起失其效力,此外,新法也增訂吹哨者條款,民眾可檢舉沒有轉型、遷廠的未登記工廠,經濟部將給予獎勵。
- Jun 09 Sun 2019 15:29
工輔法審查排入六月臨時會主要議案 正反陣營連署較勁
行政院版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修正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審查通過十條條文;另四條條文未順利通過,送交立法院會朝野協商,最近引發正反陣營的攻防戰,並展開支持連署行動。
其中,全國臨時工廠聯盟連署支持行政院版的累計人數,20日已突破8.3萬人。
至於反對陣營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以護農地、救食安,違章工廠輔導期要落日為由,連署支持累計人數達1.51萬人,雙方互別苗頭,較勁意味濃厚。
行政院版對未登記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並以農委會資料為基礎,由前瞻計畫經費7,500萬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清查,預定年底前完成清查。
經濟部指出,這次工輔法修法第28條之1的內容,包括禁止新增未登記工廠及納管既有未登記工廠。所謂既有未登記工廠的時間點界定為小英政府上任的2016年5月20日,若屬「低污染者」申請納管時,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政府會輔導改善並定期稽查;若未申請納管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並拆除。
另「非屬低污染」且2016年5月19日以前的既有未登記工廠,將訂定輔導期限,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若業者拒不配合,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至於2016年5月20日以後的新增未登記工廠,政府應立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不讓新增未登記工廠有僥倖的機會。
- May 08 Wed 2019 18:03
工輔法初審通過 特登工廠商業行為限制及回饋金待協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6日)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因朝野立委對於特登工廠商業行為限制、回饋金,難以取得共識,相關條文都予以保留。#央廣記者謝佳興採訪報導#
行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6日在立法院經委會通過初審,對環境汙染影響輕微的未登記工廠,在修法後2年內,須自行申請納管;修法後3年內則要提出改善計畫;修法完成後10年內必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不過,針對特登工廠在完成用地變更前,是否要限制商業行為,還有回饋金比例、用途等,朝野並無共識,相關條文多保留送朝野協商。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在商業行為方面,在完成土地變更前,若未做限制,恐難以達到修法的初衷。她說:『(原音)你如果…這個部分就是說鼓勵大家還是希望走到最後一步的話,你在這裡就放寬,你確實就會比較容易脫鉤。因為你這個時候就可以買賣,然後你又沒有強制他去變成土地的合法,你這樣的話其實達不到這個目的。』
至於回饋金的比例,有立委認為農委會先前喊出公告地價現值50%太高,提議5%即可,不過也有立委認為5%是比照其他工業區廠商規格,恐引起守法廠商的反彈;還有立委建議可以依照產業別訂定比例。
王美花會後說明,此事還在和農委會研商,農委會也表態要檢討,但若依照產業別來定比例,經濟部也陷入兩難,需考量到公平性。同時,各地方政府對公告地價現值的做法也不一致,這些都還要與地方深入溝通,而立委們的意見都將納入跨部會討論。
王美花強調,除了母法本身審查外,相關配套子法怎麼訂定也很重要,目前都在同步處理。
- Mar 27 Wed 2019 16:41
< 臨時工廠登記即將通過 >農地工廠用地變更回饋金計算將入法 政院最快下周通過
全台達7300家農地臨時工廠明年6月2日登記時限到期,經濟部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因應,並送行政院逐條審查中。對於是否在下周四送院會通過?召集審查的政務委員張景森受訪說,「這要趕一下,但本月底前一定會在院會通過。」另有官員透露,農地工廠用地變更的回饋金計算方式將入法;其餘包括:納管回饋金、營運回饋金等則將在子法訂定。
政院版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對於全國7000多家臨時登記的小工廠明年工廠登記到期後可繼續輔導,但是蔡政府上任後的違章工廠一律拆除。
至於有一些農地臨時工廠也面臨要轉型,改生產低污染的產品,而未來這些農地工廠若要變更用地時,將要繳交回饋金。
知情官員表示,農地工廠業者要繳交的回饋金,有分好幾種類型,其中按照土地公告現值一定比例計算農地工廠用地變更的回饋金將列入修法中。他說,未來業者提出用地變更需求後,還涉及廠房、產線進行改建,建廠成本可能就要上億元,因此回饋金部分希望不要太高。
他指出,至於農地工廠辦理納管的回饋金、工廠營運時的回饋金,這部分金額較低,未來則會在子法訂定。
此外,張景森受訪強調,《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正在跨部會討論,在3月底前經行政院會通過,馬上送立法院審議。(陳雅芃/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316/1534292/
- Mar 07 Thu 2019 09:18
行政院決定,一年內完成占用農地違章工廠確切家數的調查,五年內全面納管,目標十年內全部解決違章工廠問題。
工商時報長年占用農地的違章工廠問題有解了!行政院長蘇貞昌19日在立法院作出重大宣示,提出三大輔導方向,在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等三大前提下,有條件輔導占用農地違章工廠合法經營,其中已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7,400家工廠,最優先輔導成為合法,目標是十年內全面解決違章工廠問題。
現有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大限,將於2020年6月2日屆期,數萬家違章工廠近十年僅7,400家工廠申請,許多中南部立委選區內都有農地工廠納管問題,最近頻向蘇揆反映,要求提出解套辦法。綠委林岱樺19日向蘇揆提出質詢指出,105年工商普查數據,全台共15.6萬家製造業廠商,除7,400家臨時登記工廠外,多達6.3萬家未登記工廠;約可估算全台共63萬勞工在未登記工廠就業,從就業率及經濟貢獻度看,影響極大。
林岱樺強調,未登記工廠產值規模一年高達1.3兆元,相當竹科年產值,這是身份未明廠商在法規灰色地帶下苦苦掙扎的成績,絕不是可以輕易拔掉的經濟體。若任由法規「硬著陸」,國家經濟不僅恐面臨失業率上升5%、總產值下修7.5%的重大打擊;外資投資意願與上下游產業生態也會面臨艱巨困境。
對此,蘇揆表示,18日已召集政委張景森、龔明鑫,及相關部會開會,提出農地工廠管理3大目標,即第一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政府不會再釋出浪費1.4萬公頃農地,安置幾萬家違章工廠。第二、對於相信並配合政府規範,已辦理臨時工廠登記7,000多家工廠,不因明年法規到期就失效,政府會最優先(從優、從寬)輔導合法化。第三、長期群聚、沒有污染、沒有公安危險工廠,希望就地輔導,給予更多協助。
蘇揆強調,希望為台灣拚經濟的工廠老闆,不用擔心被拆除,可以安心拚經濟。蘇也允諾,最快在3月會把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
官員表示,符合門應登記未登記約3.8萬家,其中有被政府列管才1.1萬家,約2.7萬家是「黑數」,工輔法修法上路後將全面納管,含取得臨時工廠登記7,000多家工廠,未來新法接軌被劃定「特定工廠、特定對象、特定管理」家數約4.53萬家。
依政院拍板決定,屬零星散落在農地或住宅區違章工廠,第一階段全面納管,第二階段就地輔導業者在環保、消防、水利及水保四大項目合於法規,第三階段輔導地目變更,讓工廠合法、地目合法。
行政院決定,一年內完成占用農地違章工廠確切家數的調查,五年內全面納管,目標十年內全部解決違章工廠問題。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8%BE%B2%E5%9C%B0%E9%81%95%E7%AB%A0%E5%B7%A5%E5%BB%A0%E6%9C%89%E8%A7%A3-%E4%B8%89%E9%9A%8E%E6%AE%B5%E5%90%88%E6%B3%95-215005744--finance.html